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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每经网
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叶峰
赚了百万、千万的保荐承销费,但是保荐项目却在证券发行上市当年玩起了业绩“大变脸”,证监会对这种“只荐不保”的行为大打出手。
1月12日,证监会连发6条监管处罚,分别是针对中信证券、中德证券、万和证券,以及这3家券商的6名保荐代表人。而其原因就是3家券商及6名保荐代表人保荐的可转债项目,发行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发生了营业利润“腰斩”,甚至直接亏损的情况,违反了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07号)(以下简称《保荐办法》)第七十条的规定。另外,本次也是因业绩“变脸”,在往年对保荐代表人出具监管措施的基础上,首次对保荐机构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。